我院召开安全质量委员会2011年度第一次会议
2011年3月17日,我院召开了安全质量委员会2011年度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是在日本福岛核电厂危机的背景下召开的,凸现出院领导对安全质量工作的重视。会议传达了炳华董事长在公司干部大会上关于目前形势和任务的讲话,强调一定要按国务院常委会的四点要求,抓好依托项目和重大专项的安全质量工作,抓住机遇,提高能力,真正掌握非能动技术。会议由院安全质量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董宪康主持。
院安全质量委员会主任、院长郑明光要求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炳华董事长讲话精神,高度关注、充分认识安全质量问题,要求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完善、整改计划和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郑院长强调安全质量问题要体现在院三期建设工程和现场服务中,更要落实到工程设计、技术服务、研发过程中,把安全质量的重要性落到实处。
郑院长结合近期多家媒体就福岛核电厂危机来院采访情况,对下一阶段院安全质量工作作出部署:上海核工院作为核电研究设计单位,必须承担安全质量的社会责任,一方面不断提高设计质量和能力,提高核电设计产品的安全性,另一方面有义务向公众社会讲解核电相关知识,提升公众的核安全意识。
会上,委员们共同学习了国家核电《安全质量政策声明》(第二版),特别关注国家核电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的方针而进行修订的内容,讨论了下一阶段院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及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各部门负责人分别与院长郑明光签订了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