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与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核设备”)在上海签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新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就深入推进战略合作进行了交流和展望。在当前核电发展迎来全新机遇,国和系列核电项目陆续获得核准的契机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在核电关键设备领域的研发、设计、制造、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和经验,优化研发设计与制造接口关系,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风险,提高国和系列机组整体经济性竞争力。
签约仪式上,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副总经理方舟、国核设备副总经理张学军分别代表双方公司签订新战略合作协议。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总经理王明弹,国核设备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洪涛及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田玉环出席见证。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总经理助理刘鑫、张守龙、田林,国核设备副总工程师刘茂平,双方公司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上述签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