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时间2017年9月8日,恰希玛核电4号机组(C4)举行竣工庆典仪式,这标志着由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作为设计总包方出口海外的4台3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全部完成工程建造,总装机容量为1330MWe,为电力紧缺的巴基斯坦提供源源不断的清洁电流。
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是我国第一个核电出口项目。1991年12月31日,在秦山30万机组并网发电后的15天,我国就与巴基斯坦签订了成套出口30万千瓦级堆型机组(C-1)的合同,成为当时我国能源领域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最强的、科技含量最高的出口项目。
作为秦山核电站的设计院,上海核工院,以秦山核电站为基础,针对C-1厂址特点,攻克了软土地基、地震烈度等关键技术问题,并按照国际核电安全先进标准进行设计改进,有效提高了机组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C-1项目于2000年6月13日实现首次并网发电。
C-1项目的成功实施,是中国与巴基斯坦核电技术合作的有力见证,是两国之间关系友好、相互尊敬的象征,被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C-1项目也成功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全国工程设计银奖”。
C-2项目则在国际上首次全面采用概率安全分析(PSA)技术改进与平衡安全系统设计,首次采取了完整的严重事故预防与缓解对策,强化了纵深防御体系,于2011年5月竣工投产、比计划提前111天实现商业化运行。其中“恰希玛核电二期工程的设计研究及创新”成果获得了中国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C-3/C-4项目以C-2为参考电厂,额定发电总功率为2x340MWe,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一厂双堆的特点以及巴方在合同附件中提出的设计改进内容。C-3机组于2016年12月28日举行竣工庆典仪式;C-4机组于2017年9月8日举行竣工庆典仪式。